Google Chrome 瀏覽器不支援 H.264 的真相?


文 Neil Stevens
譯 Edward Lin


最近有兩件在網路上喧騰一時的科技新聞,常被某些人錯誤地拿來相提並論。一個是老梗,就是Apple拒絕在iPhone、iPad與iPod Touch等運行iOS的裝置上支援Adobe Flash的舊聞。另一件新聞則是Google取消Chrome瀏覽器對H.264影片格式的支援。


有些人說這兩件是一樣的事情,但其實差異很大。Apple是拒絕把一個「產品」整合到自家軟體中,而Google則是屏棄一個已相當普及於網路的公開標準,然後打造一個自有的新標準。


Adobe的Flash是個毀譽參半的平台。它被廣泛用於開發線上影片與遊戲,但同時這個軟體往往導致效能緩慢、耗電、當機(點這個連結要小心),並且經常有嚴重的安全漏洞需要修補。所以最終Apple離開了Flash,不僅在部份Mac上不再預設安裝,更進一步把它擋在iOS門外。


當然理論上,有問題的應該是Adobe自家開發的Flash播放器,而非Flash這個格式本身。然而Adobe有效地限制了任何人實作出完整的Flash播放程式。即便該公司宣稱已將這個格式公開,然而釋出得並不完整。欠缺的部份包括了關乎影片回放的RTMP詳細規範,以及Sorenson Spark影片編解碼規格。沒錯,Adobe是公開了FLV影片封裝格式,但如果影片使用了Sorenson Spark編碼(未開放)或以RTMP格式(授權條件嚴格)來串流,那根本就毫無用處。


因此就算Apple想在iOS上從頭開發自有的Flash播放器,來避開Adobe的Flash播放程式的種種問題,事實上也不可能做到。2008年5月以前Adobe完全禁止這些做法,至今關鍵部份也仍未被包含在較寬鬆的新授權方案中。結果Adobe Flash仍然是Adobe的獨家產品、處於Adobe的掌控之下,而不是一個「由群體機構掌控、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且開放給公眾使用的網際網路標準」。


不過依照授權條款,H.264則是一個符合上述條件的公開標準。H.264也被稱為MPEG 4 Part 10或者MPEG 4 AVC,是一個速度快畫質高的視訊編碼規格,從許多事實可見一斑:Blu-Ray將其納入標準、被採用於許多Adobe Flash播放器內、還有YouTube及iTunes都用H.264來提供串流影片。和Flash不同,H.264並非由一家公司所控制。它的相關專利由業界組織MPEG LA統一管理。


H.264的專利資源庫由29家公司共同參與提供,而根據MPEG LA的統計,目前共有941家公司獲得授權使用這項技術。這不是一個自私自利或讓單一公司獨占授權的組織。MPEG LA甚至正在為LTE無線網路標準(Verizon已經採用而AT&T正要跟進)以及名為MVC的3D影片標準(Blu_Ray已經採用)等建立公開專利資源庫。由致力於簡化專利授權流程,並採行公平公正的授權條款的MPEG LA來推動管理全球標準,是相當合理的。


也因此Google為何要捨棄H.264而改推自己的VP8編碼格式,就很令人費解。特別是許多專家指出VP8在技術上既不如H.264,又可能侵害到H.264的專利,很難讓人不好奇Google從Chrome瀏覽器把H.264移除的動機。


我可以想到一個好理由:藉由聯合Mozilla,Google可以維持VP8陣營與H.264勢均力敵的抗衡。Apple和微軟都是MPEG LA的H.264專利資源庫的成員,目前的Safari和即將推出的IE9都內建H.264。如果Google的Chrome瀏覽器繼續支援,那麼H.264就會成為實際上的業界標準,而讓Mozilla的Firefox變成孤兒。這樣一來,所有發佈HTML 5影片的內容供應商都只需要提供H.264格式,可以擁有任意使用來供應免費串流視訊。


然而目前HTML 5影片的情勢還不明朗。現在並不存在可以同時涵蓋主流桌面瀏覽器與行動裝置的單一標準。因此內容供應者可能會選擇留在Flash直到HTML 5大勢底定。直接的受害者將是Apple以及所有iPhone、iPad或iPod Touch的用戶。這種偏好Flash的情勢將會阻礙HTML 5的普及發展,如此一來iOS會遭受挫敗,而Android則成為贏家。事情很簡單:Google阻撓網路公開標準的形成,以便給Apple好看。做法也很簡單:Chrome捨棄H.264,但是YouTube繼續留用,因為H.264無法受到Chrome的支援將會令內容供應商卻步,但YouTube若丟掉H.264則會影響收視及市場主導地位。


當然,一家公司進行自認有利的措施並不為過。但是當Google及其粉絲宣稱,排斥專利態勢清楚的既有業界標準而支持該公司自有的專屬編解碼格式,是為了推動開放大業,這論點實在站不住腳。而當Google粉絲們把Google對業界標準的拒絕,拿來和Apple對某家公司產品的拒絕,拿來相提並論時,事實上不過是一場「你還不是這樣做」的詭辯,只是混淆了真正技術議題與規格鬥爭的真相。


原文:

Flash、網頁影片,以及產品與標準之間的差異
http://www.punditleague.us/editorials/flash-web-video-and-the-difference-between-a-product-and-a-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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